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,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,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、喪葬補助規定,並自113年8月22日生效。
教育部臺教人(五)字第1130087280號書函..pdf
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49號函.pdf